服务热线:18981935881
     

复制“京津冀”经验,协同立法成污染防治重要抓手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2021-11-25 浏览:325
 2021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区域协同立法、执法展开深入讨论,相关负责人强调,协同治理对于解决目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各地环保工作不断推进,在区域协同立法、执法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创新做法。

2020年初,京津冀共同发布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由三地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具有明显的高度协调性,也是我国首部关于污染防治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

今年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发布《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为长江十年禁渔提供了法治保障,在打击非法捕捞、强化监管等多个方面协同联动,扎实推进长江禁渔第一年的各项工作。

今年7月开始,云贵川同步施行《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为赤水河流域的协同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共同决定”是一个带有创新性的地方立法模式,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也符合流域治理的需要。

11月份,川渝两地也在联合研制《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目的在于统一环境监测体系,并提升跨界河流治理能力,也是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部署以来,区域生态环保协同立法的首次尝试。

不难发现,以上立法经验主要集中在大气和水环境方面。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在11月例行发布会上强调,“生态环境问题无论是水还是大气,都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的特征,需要在立法上采取适应性的措施,这也是区域协同治理,包括协同立法的基本逻辑”。

固废领域的联防联控同样有法可依。

去年9月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可以协商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等工作”,成为各地开展固废联防联控、打击固废跨省转移的法律依据。

“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对于解决目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指出,“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积极支持和推动有关地方开展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协同立法,以及执法协作方面的探索,推动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同治理取得更大突破和进展”。

在立法实践中,各方都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从来就不是某个城市的事情,污染物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因此,在重点区域推进协同立法,摒弃“各划各的圈”,统一目标取向,将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标签:
本文网址:http://www.ltdsc.com/open/?913.html
走进绿通

公司简介

总经理致辞

企业文化

资质荣誉

人才招聘
主导产品

RTO蓄热式燃烧炉

RCO催化燃烧设备

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

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

沸石转轮设备

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

静电油烟装置

洗涤塔废气处理设备

UV光解活性炭一体机
技术与方案

塑料业废气处理

皮革业废气处理

化工厂废气处理

污水厂废气处理

实验室废气处理

印刷业废气处理

喷漆业废气处理

制药业废气处理

橡胶业废气处理

香料业废气处理
工程案例

客户服务

服务流程

业务范围

用户培训

投诉建议
 
关注公众号
 
手机端访问
四川绿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1898193588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龙腾路36号中海大厦603室

COPYRIGHT © 2021 www.ltdsc.com   
本站图文内容及版式设计受法律保护,剽窃及仿照必究,技术支持:辉创时代网络